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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救救孩子!!!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lao_wang    时间: 2009-11-17 22:40     标题: 救救孩子!!!  

救救孩子!!!  

——对一起婴儿死在儿童医院的反思


简直不敢相信,一个母亲为了求医生救治自己5个月大躺在医院病床上生命垂危的婴儿,竟三次向医生下跪,得到的回应却是冷漠和推诿。在错过最佳抢救期后,婴儿的父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可怜的孩子在姗姗来迟的医护人员面前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不是小说中的故事情节,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笔者若不是看了央视《经济半小时》11月16日播出的《徐宝宝的死亡事件调查》后,打死我也不会相信有这样的事发生。该报道把惨痛震撼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不由得我不信。  

这是怎样的惨痛啊!旧时代的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大声疾呼“救救孩子”,怎么新时代的笔者也被激愤得也要喊出这振聋发聩的强音?  

医护人员的良知、道德都到哪里去了?救死扶伤的职责都到哪里去了?  

  

笔者很不忍心地把该事件的经过梳理一遍。  

这个婴儿叫徐行舟,2009年5月15日出生在南京市。11月3日早晨,徐行舟由于发高烧,被父亲徐定金、母亲、奶奶送到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右眼眼眶蜂窝组织炎,收治入院治疗,并在病历上注明:要求住院后眼科医生结合内科医生进行会诊。然而入院后,住院医师冯小津并未给宝宝安排会诊。下午,冯小津在看了宝宝的眼部CT报告后,认为主要是炎症,问题不大。眼看快要下班了,冯小津有些不耐烦,说会把资料转交给晚班医生毛晓珺,有什么情况你找他就行了。  

晚上7点多钟,徐定金发现宝宝的病情有恶化的迹象。夫妇赶忙跑到值班医生毛晓珺的办公室。毛晓珺头也不抬,继续玩电脑游戏,说对不起我不是你的管床医生,我是值班医生,有什么情况你等白天管床医生来才说。后经反复交涉,毛晓珺到病房查看了一下病儿,没有采取措施。11月4日凌晨1点多钟,在病儿哭得更厉害、眼部肿胀加剧的情况下,亲属抱着病儿又找到毛晓珺请其查看病情,但遭到拒绝。在亲属多次请求之下,毛晓珺仅用棉签擦拭了病儿眼部,并发牢骚说“晚上把我叫起来,我不要睡觉了吗?”又过了10多分钟,家属再次抱病儿请毛晓珺查看,毛晓珺仍表示要等次日管床医生来了再说。  

随后,婴儿母亲找到护士站向护士求助,护士的回答是,值班医生晚上一般都是睡觉的,今天都被叫起来几遍了,很生气。  

凌晨5点,宝宝已经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忽然间呼吸也越来越弱。婴儿母亲冲出房间大声呼喊,一个女医生伸出头来看一看,一听说是眼科的不是五官科的就回去了,婴儿母亲急死了,就从地上跪到她床前求她去打求救电话,喊其他人参与抢救,她说我是五官科的不是眼科的,这不关我的事。在苦苦的哀求下,那女医生终于拨打了几个电话,七八分钟后抢救医生赶来实施抢救,但此时宝宝已经停止了呼吸。一个五个月大的小男孩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永远定格在了2009年11月4日,南京市儿童医院。  

从11月3日晚上七点发现徐行舟病情恶化,到11月4日凌晨五点孩子死亡,中间经过了近十一个小时,徐定金夫妇在这段时间里,前后至少找了五次医生,但每次得到的都是冷冰冰的回应。究竟是什么让医护人员变得如此冷血?雷锋是早就走了,这里笔者不提学雷锋,可救死扶伤是你们的职责啊,你们连自己的职责都不尽,你们要做什么?哦,笔者看到了,上班时间先玩电脑游戏,再安安稳稳地睡觉。你们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呢?都无情地泯灭了!  

5个月大的孩子死在玩忽职守的你们手里,孩子的父母悲愤交加。然而,院方和市卫生局对事件的调查结论,使孩子父母又经受新的重大打击。  

  

就在几天后,南京市儿童医院在没有调查死者家属的情况下,就将当天值班医生毛晓珺的回答作为了最后的调查结论,而更没有想到的是,南京市卫生局在没有做任何调查的前提下,直接引用了南京市儿童医院的调查结论。当天,南京市卫生局召开了第一次新闻通气会,通报结果为,一、医院的责任主要是对患儿病情判断上的失误,对病情的凶险性估计不足;二、至于说医生上网偷菜,调查认为医生不存在玩游戏,发牢骚等情况;三、患儿家长向医生下跪求助的时间和地点和网友说的不一致。  

  

还有天理吗?由于冷漠无情,不尽心尽职,让5个月大的婴儿无端丧命,而医护人员、医院、卫生局串通一气,制造谎言,欺骗群众,是什么力量在促成这一切?  

家属坚决不服,众多民众坚决不服。小孩父亲在网上发帖公布事实真相,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令人痛心的是,儿童医院执迷不悟,继续掩盖事实真相。儿童医院医务处于11月7日发布情况说明,称网络上一些文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并将医院对婴儿的救治过程及这起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双方分歧很大,争论白热化。  

  

面对民众的强烈质疑,11月11日,南京市卫生部门决定再次成立一个由第三方参与的联合调查组继续调查,联合调查组由14人组成,其中4名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5名中央省市媒体记者、一位网民代表、一名计算机专家、两名省级综合性医院医疗专家、一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调查组中包括: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南京记者站站长朱荣康、南京市卫生局纪委书记丁海洋、西祠胡同零距离论坛版主周桂华(网名代表)、带来国家保密部门对上网记录进行检查的软件的电脑专家。由于“兵强马壮”的调查组的扎实工作,终于查出了事实真相。  

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说:“值班医生毛晓珺值班期间,曾在游戏上下过两盘围棋,违反了医院的相关工作制度。”  

调查组还认定,管床医师没有对患者及时请求会诊,值班医生对眼部蜂窝组织炎引起的严重并发症没有足够认识,没有发现应当发现的病情变化,采取应有的措施,存在着失职行为。而调查组通过摄像头画面,发现患儿母亲三次下跪镜头。在发布会上,南京市卫生局也通报了对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当事医生毛晓珺被吊销医师执照,行政开除。南京市儿童医院院长给与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京市儿童医院党委书记,管床医生、眼鼻喉科主管医生等相应责任人一并受到处分。  

  

前后两份调查结论迥然不同,给我们什么启示?  

我们看到,第一次调查是被投诉的医院自己查的,发布调查结果的江苏省卫生厅和南京市卫生局都没参与调查,而调查组也只调查了当事医生,并没找家属核实。当自己调查自己或者老子查儿子的时候,难免要保护自己的利益,掩盖自己的过失与责任,南京市儿童医院敢于使出这样的调查结果,并不奇怪。  

事实证明,对于公共事件的调查,应该形成一个客观的第三方调查制度,因为缺少独立的取证过程,忽视调查工作的程序正义,放弃赋有法定监督权力的外部监督,就有可能让真相被掩盖,让公众利益被侵犯。不仅是医疗责任鉴定,任何面对公众利益的事件,都应该撇开利益相关者参与事件调查,争取尽可能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让公众的利益得到保障。  

  

在这次的联合调查中,调查组成员发现有两个细节特别引人关注,也暴露了整个诊疗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在这份宝宝的“长期医嘱单”上写着“一级护理”。所谓“一级护理”,就是要求护士或者医生每30分钟巡视一次。但徐定金表示,整个晚上,即便测量体温,都是他们自己到护士台去取送温度计。而另一个细节是宝宝的“临时医嘱单”,从这份临时医嘱单上看到,从11月3号下午4点到第二天凌晨5:56分,期间近9个小时的时间,宝宝的“临时医嘱单”上没有任何医嘱记录。  

痛心啊!多少病人用千辛万苦挣来的一张张人民币交给你们,明明是“一级护理”,可得到的是“无级护理”啊!你们对患者这么漫不经心、敷衍了事,就不感到汗颜吗?  

  

调查组成员在与患儿的父母谈完话后,第一个找的医生,就是第一个接诊患儿的63岁的徐主任。他是一个老专家,他接诊以后当场就写了要住院治疗要内科会诊,可第二天早上,当听说这个宝宝走了,他感到很惊讶,他说就我们儿童医院的医疗水平,小孩不应该走。他与调查组成员谈话的时候,一直连连说不相信。可这个孩子偏偏死在儿童医院。  

不该走的孩子带着他对这个社会的不解匆匆走了,他还不懂是医护人员的冷漠无情夺去了他的生命。他本来可以不死的,可他死了,他死得好冤屈啊!他的死,是对失去良知,忘掉职责者的控诉;是对不讲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者的控诉;是对掩盖真相、相互包庇者的控诉!  

  

这个孩子含冤走了,笔者强烈呼吁广大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从这个悲剧中吸取教训,唤醒良知,担起救死扶伤的责任,再不能让祖国的花朵含冤离去。希望鲁迅先生的“救救孩子”的呼声能时时对你们产生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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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是公元前的雅典城里治疗黑死病的御医口中流传下来的一条医护守则:

“我要遵守誓约,矢志不渝。对传授我医术的老师,我要像父母一样敬重。对我的儿子、老师的儿子以及我的门徒,我要悉心传授医学知识。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我不把毒药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勾引异性。对看到或听到的不应外传的隐私,我决不泄露。倘使我严守上述誓言,请求神只让我的生命与医术能得到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共殛之。”

我们国家这些白衣天使的行为比起这为几千年的先辈都不如吗?到底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看到这样的消息总是让人气愤并且悲哀。从“大头娃娃”到“三聚氰胺”,从政府出资培训“富二代”到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都说孩子是国家民族的未来,但眼下这些令人发指的摧残,我们国家的未来在哪里?!!!民族的复兴又在哪里?!!!

作者: judasleisen1    时间: 2009-11-17 23:04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个医生要倒霉了,如果他不倒霉?我只能说,唉,兽医你好!你好残忍!
作者: yxf279926092    时间: 2009-11-17 23:21

楼主好迅速啊,昨天我刚刚看到的这个新闻,你就把帖子发出来了!其实现在这个社会就是没法说的事情,生命对于许多人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的利益,这也是我们教育的悲哀,我们的教育没有交给我们怎样做人!这个事件让我很愤怒,因为就这样一个可爱的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而且是消逝在一个医生的手里!处分下来了,但对于我来说我很不满意,生命的衡量就是党纪处分吗?难道生命的价值就只有这么一点点嘛?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救死扶伤的口号只是喊得吗?
作者: wawxc    时间: 2009-11-18 11:11

现在的医生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啊!是应该整治一下了。
作者: bilara    时间: 2009-11-18 14:32

嗯!我写过一篇帖子《城市的N大危险》,其中就有庸医。可惜版主不让发,说有敏感言论云云。如果文中这个孩子的父母看过我这篇帖子,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哎……!罪恶的源头到底在哪里?
作者: zy12151100    时间: 2009-11-18 19:22

罪恶?这算什么罪恶。
想想那些被偷梁换柱的掉包的孩子,那些被打断手脚挖眼拔舌的孩子,那些被当成动物圈养并且虐待的孩子
说到底,官方的说法是医疗事故,正确的说法也只是见死不救
可面对那些正遭受着痛苦的孩子,5岁的徐行舟还算是幸运的,他走了,还没经受什么伴随一生的痛苦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很不理解那些努力在摧残我国下一代的人们,三鹿牛奶的例子就在眼前,却偏偏视若无睹
作者: tianaishuilang0    时间: 2009-11-18 20:08

现在的社会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哎,原因在什么地方啊,谁又能说一说啊
作者: 淫宅猛男    时间: 2009-11-18 20:26

这个案子我在电视上看了,反思的地方很多。现在的医院那个不是这样,不是自己科室负责的,就是你在他边上死了他都最多只看你一眼....唉。。。
作者: wanglemingzi    时间: 2009-11-18 21:18

中国不存在看病难 看病贵的问题 是啊 看病不难 去了医院没毛病的都能给你查出一堆毛病 看病是不贵 有公共医疗报销啊 可TMD管用的药哪个都不给报
作者: shakan    时间: 2009-11-18 21:21

这个事不是可以判过失杀人啊,建议应该给当事的医疗人员以法律制裁。
作者: 002193    时间: 2009-11-18 21:48

  11月3日,南京5个月大的婴儿 徐宝宝因高烧、眼眶部肿胀等症状,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早晨不治身亡。
  据婴儿家属反映,婴儿住院病情恶化时,家属几次向值班医生反映病情,由于医生打游戏、睡觉等原因,都未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由此导致了婴儿病情急剧恶化最终死亡。
  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许民生通报指出,医院存在对该患儿病情的凶险程度估计不足、对该患儿血常规的异常指标未能及时探究的不足。但是,医院针对蜂窝组织炎的治疗相关措施已实施,抗菌素使用得当,对患儿抢救措施是合理的。卫生部门调查认为,目前分析患儿的死亡原因考虑为眼眶蜂窝组织炎,重度感染,海绵窦血栓,最终以尸检结果为准。


百度一下
  蜂窝组织炎
  cellulitis
  以葡萄球菌或链球菌为主引起的皮下组织、筋膜下、肌间隙或深部结缔组织弥漫性化脓性炎症。炎症可向四周扩散,若经及时有效治疗,预后良好。发生败血症者,预后严重。常发生于四肢或其他部位,发生于手指者,称廪疽,应及时给予足量的抗生素治疗。发生于颈部、前胸者,可引起喉头水肿,压迫气管,应及时抢救。
[编辑本段]蜂窝组织炎
  蜂窝组织炎?你听过吗?一开始可能只是个小伤口,后来却会演变成——截肢!一般人对于皮肤上的小伤口通常不会太仔细去注意,因为对于小伤口来说,皮肤有很好的自行愈合能力,就算处理不慎顶多愈合时间延长,轻微的脓肿、发炎甚至较深的伤口愈合後还会长出疤痕的肉芽组织。这些你或许都经历过,但你或许没想过有些伤口严重起来甚至会要了你的命。还记得奥斯卡影帝汤姆汉克斯,几年前曾因罹患蜂窝组织炎,导致淋巴腺肿大,为此还故意留个落腮胡;08年台湾“总统选举”前也传出本来要替阿扁站台的李鸿喜也因鼻子的部位感染蜂窝组织炎而无法出席。
  蜂窝组织炎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怎么发生的?
  蜂窝组织炎简单的说就是一种皮肤伤口的细菌感染(常见的有链球菌、葡萄球菌、大肠菌、嗜肉菌等),当细菌感染已经侵犯到皮肤皮下脂肪层,因为皮下脂肪本身的排列方式就有点像蜂窝,所以这类炎症又称为蜂窝组织炎。它可能直接发生在伤口的部位,也有可能会出现在伤口的邻近皮肤上,常常发生在脸部与腿部。细菌除了由伤口进入外,有时身体其他部位有细菌的感染,也可能造成蜂窝组织炎。
[编辑本段]蜂窝组织炎主要的症状:
  主要的症状:
  局部出现红、肿、热、痛是所有发炎最初的症状,一旦引发蜂窝组织炎就不止如此,开始会出现局部灼热感及压痛现象,局部会有水肿、红斑的情形。 同时也会有发烧、畏寒、全身倦怠、头痛或关节痛等,血液检查时,血中白细胞会明显的上升。若不立即治疗,等到出现淋巴腺肿时,细菌已经侵入血液中,严重的话,甚至会引发败血症而死亡。当细菌造成严重的发炎时可能已找不到伤口,或是细菌转移至其他部位而不在原来的伤口处发炎。
  目前临床上的主要治疗:
  1. 抗生素治疗:发炎情况还不是很严重时通常只需采取抗生素的治疗,局部涂抹或是口服药。
  2. 当伤口已经形成脓疡,就必须采取外科手术的切开引流与伤口的扩创处理。
  虽然引发蜂窝组织炎的原因是细菌感染,但是并不是所有受感染的人都会得蜂窝组织炎,除了主要的原因——伤口照顾不周之外,有几种人属于较容易感染蜂窝组织炎的高危险人群。
[编辑本段]易引起蜂窝组织炎或高危险群者有:
  外伤:外伤的开放性伤口是造成细菌入侵的主要原因,必须谨慎处理,持续的复发或是出现以上的种种症状时,就必须要特别小心,有异状一定要就医,千万不要以为只要在皮肤上涂些软膏即可,有时表面的愈合并不能代表内部细菌被测底瓦解。
  香港脚:香港脚严重者常会出现水泡、伤口脓肿,若是处理不慎,或是持续的发作,即使脚上的伤口已经好了,可是内部的细菌感染却会出现在远端的小腿上,引起下肢的的蜂窝组织炎。
  拔牙:有些人就是因为拔智齿或後面的大牙,因为这些牙根较粗的牙齿,拔出後,伤口较大,又因为口腔经常接触食物,或是残渣的积存,感染的控制不当也易引起蜂窝组织炎。
  糖尿病患者: 糖尿病患者的下肢较易出现伤口愈合不全的问题,若不谨慎处理更易引发蜂窝组织炎甚至局部坏死性筋膜炎而须截肢,甚至死亡。
  痛风患者: 痛风患者本来脚的大拇指关节就易受尿酸结晶的侵蚀,万一遭细菌感染,容易使感染的情况加剧,所以要特别小心。
  肝功能受损者:有肝硬化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对於伤口的愈合力较差,对於细菌感染的抵抗力也比较差,所以容易产生水皰及坏疽。
  免疫力较差者或是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本身免疫系统较差或因为器官移植、骨髓移植而需终身服用免疫抑制剂者,都会影响免疫系统的正常运作,罹患蜂窝性组织炎的可能性都会因此而提高。
  如何预防与伤口的基础处理方式:
  当你因为较大的意外创伤,当然是尽速的送医。 但对於不大不小的伤口很多人只是随便用一个 ok 绷贴起来了事,对於一般人来说这种解决方式也许可以,但若是对於以上几种高危险群者来说,处理伤口就是一门学问了,依次如下:
  1. 用大量清水冲洗:首先就是清洁伤口,如果有生理食盐水更好。
  2. 适度的 cover :覆盖的目的就是避免外界的细菌进入。
  3. 局部冰敷:局部冰敷可以控制炎症的扩大,减轻疼痛。
  4. 避免饮酒:饮酒会使伤口恶化而且影响愈合。
[编辑本段]急性蜂窝织炎
  急性蜂窝织炎是皮下、筋膜下、肌间隙或深部蜂窝组织的一种急性弥漫性化脓性感染。其特点是病变不易局限,扩散迅速,与正常组织无明显界限。炎症可由皮肤或软组织损伤后感染引起,亦可由局部化脓性感染灶直接扩散功经淋巴、血流传播而发生。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蜂窝织炎,由于链激酶和透明质酸酶的作用,病变扩展迅速,有时能引起败血症。由葡萄球菌引起的蜂窝织炎,由比较容易局限为脓肿。


由此可见
如果治疗的当
怎么会出现这种悲剧!!
作者: 猫饭    时间: 2009-11-18 21:57

医生有过失,道德上也有问题,但是体现最深的是医院的制度问题。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不是我主治的,其他病房的,其他疾病的都不管,很现实。出事后千方百计的想把真相遮掩住,想私了。这就是现状。在现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任何小事都能在网络上引起风暴,那些想遮掩住真相的人,最终将被民众的怒火焚烧。
作者: xiaolao_wang    时间: 2009-11-18 23:08

上到国家主权丧失,下到黎民生活艰辛。。。。。。,唉!!!
作者: ken198819    时间: 2009-11-19 00:52

为什么所有人都忘记了那个很不负责的不做调查就能出结论的南京市卫生局呢?难道他们就没错么,一定要激起民愤了才能有真相?难道他们的调查不用付法律责任么,是小学生的作文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么?
作者: artis    时间: 2009-11-19 11:56

现在中国的医生哪里有职业道德,好好学习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医生吧。
作者: langdaogui    时间: 2009-11-19 14:04

我很难过,但我想小孩的父母的悲伤难过,没有人可与其堪比。终于知道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要想方设法的出国了,原来我们的国家,国人就是这各样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医疗都搞成这个样子了,还有教育等等。还有什么前途啊?
作者: yangtze    时间: 2009-11-19 15:20

这样的医生如果真的如此冷漠他就该死了,为什么让人家下跪,倒霉去吧。
作者: 5968858    时间: 2009-11-19 15:21

这个今年南京的事可不少呀,就不会消停一下。
作者: alex860404    时间: 2009-11-19 15:24

现在这样的医生也只是少数,但是这种少等数量造成了这样不应该,也可以说是罪恶的行为.....
这些医生这样做,老天回还回来的
作者: llin1978    时间: 2009-11-23 10:42

如今的社会救死扶伤和金钱是分不开的,到了医院没钱交费就得等死没人会管,这是很残酷的现实问题.我觉得应该出台一个政策规定,这样就不致于很多人因为当时没钱交费而被医院耽误
作者: GTOOO    时间: 2009-11-23 11:02

其实现在中国所有问题的根源在于国民教育。
作者: so61    时间: 2009-12-1 20:09

其实送上几千块钱就完事了,可能当妈的当时急疯了,还是确实很穷?
处置一个医生有啥用?在管事的做出那样明显谬误的判断之后,领导安然无恙,医生推出去了。我们有多少医生?责任在管那群医生的人身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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