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84277 发表于 2009-12-29 16:21   只看TA 41楼
很搞笑.说春哥又怎么了.不对吗?
这些东西.
是一个网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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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29 16:37   只看TA 42楼
春哥的级别在那里摆着呢,曾哥就不行了,现在曾哥经常出来吓人,心脏病都快被她给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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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1991120 发表于 2010-1-1 12:50   只看TA 43楼
李宇春又不是春哥,春哥是我们的信仰,有那里是一个歌星可以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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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1 22:09   只看TA 44楼
身为艺人,  成为人的讨论话题, 不是件坏事吧。   如果要追究的话, 这么多人P过李宇春的照片, 怎么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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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 03:34   只看TA 45楼
李宇春,就是中国人妖的代言人!湖南卫视尽不干好事,我现在是不看湖南卫视,经常节目做得超恶心,还有个节目搞个吉米那个变态同性恋当评委!拍个丑女无知,上湖南台的丑女真是超多,李宇春,曾轶哥,都是人妖,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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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 发表于 2010-1-2 12:08   只看TA 46楼
哎,还是人家春春的脾气好,如果不好高死这些营业商,侮辱人家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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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3 06:16   只看TA 47楼
春哥挺好啊 ,多帅气的名字,赶紧得注册下,说不定过几天就能看到超市卖春哥方便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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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3 12:59   只看TA 48楼
春哥其实也挺可怜的,这么伟大的一个神被你们这么搞来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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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3 13:14   只看TA 49楼
打人不打脸,揭任不揭短,人家天生中型外貌自有喜欢她的粉丝。现在社会连喜欢人妖的都有,同性恋也是合法需求,干嘛讽刺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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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435 发表于 2010-1-3 13:44   只看TA 50楼
春哥就一个平凡的人来说算是正常的,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大红大紫的明星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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