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政府罪
河北魏县大北关村农民张建军,因自家果园被“以租代征” 掉,每年两万元的二亩果园收入陡降为两千,为了合理合法的征地与补偿,行使“民主权利”,而苦苦上访。2008年8月16日他终于拿到20000元补偿款,谁料2009年七月,确因此获“敲诈政府罪,判刑四年。媒体披露,令人震惊。
陈同梅 2000年与丈夫离婚。陈同梅认为法院对财产分割等判决不公,并且执行不力,从2006年起四处投诉。她多次到北京,当地派人将她接回不下10次。当地乡政府多次劝说她不要再四处投诉了,并说政府可以帮助她解决实际困难,但陈同梅坚持要一个公道,并要求法院给其一定的赔偿。2008年5月15日,陈同梅被一群人从家中带走,此后未归,一年后被判刑5年,罪名是“敲诈勒索”。
案件共同点:一是涉案人被抓前都因个体的事情,认为冤屈太大四处投诉,多次进京上访;二是他们都坚持认为自己无罪;三是地方多次劝说他们,并答应以补偿钱的方式解决;四是在金钱补偿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诱捕他们,然后给他们安一个罪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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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以后感触颇深,只想说"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编法的能力一绝,相信以后再出现什么"强奸政府罪"之类的我们不会拍案惊奇了.我们没有选举,红色杂志还宣传古巴没人上访,歌颂古巴人民
[ 本帖最后由 jiasha01 于 2010-3-5 22:5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