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五千年的文化为什么在当今被禁止!
妓院应该开放话!不必偷偷摸摸的!
如果我是人大代表“我会在人民大会堂里,用很高的呼声提出,妓院在中华五千年的文化中不能丢!应该列入商业话管理”
大约在公元前2100年前。《尚书·虞夏书·益稷》有这样的记载:尧的儿子丹朱,整天玩乐,不干正事,不分黑天白夜,“朋淫于家”。“朋淫”就是“群交”。那么,什么样的女子可以昼夜不归,在外面与人群聚性交呢?显然是妓女无疑。依此说,中国的妓女应该是在尧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的。
一说在夏桀之时,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西汉的刘向在他的《列女传》中就有过“夏桀既弃礼义,淫于妇人。求四方美女积之后宫,作烂漫之乐”的记载。夏桀是夏朝最后一个君主,也是夏朝最荒淫残暴的君主,但他不是唯一的。夏朝的腐败淫乱是从第三代开始的,“太康失国”就是因为“娱以自纵”所致。“孔甲乱夏”,也是因为“淫乱德衰”。君主如此,臣子自不待言,性买卖兴起于此时,也是理所当然的。
一说在春秋时的齐国,大约在公元前680年左右。《战国策·东周策》记载:“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也!”齐桓公和管仲置女闾的目的是为了“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论语·微子》也有记载:“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清人褚人获在《坚瓠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是官办的、以国家赢利为目的的妓院的开始。显然,管仲是见到社会上,有了以买淫为乐的男人、以卖淫为业的女人这样一个性交易市场的存在,才产生了“国营妓院”的想法。这个时代还产生了“营妓”,《吴越春秋》说:“越王勾践输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越王为了稳定军心,组建了“营妓”,为前方将士提供性服务。连年发动扩边战争,以武功传于后世的汉武帝,也建立营妓制度,用随军妓女来安定自己的军队,《万物原始》上就有记载:“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中国人在2600多年前就有了随军妓女,这也许是世界之最。
事实上,只要有了私有制和商品的出现,妓女的出现就有可能。管仲的国营妓院完全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所谓“夜合之资”说白了就是卖屄的钱。因为有了买淫的男人,才有了卖淫的女人;有了买淫卖淫的市场,才有了管仲开设的职业化、市场化的营业性妓院。由此,我们完全可以把妓女的起源推溯到距今四五千年前的虞尧夏禹时代,或更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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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院也应该是,中华五千年的文化中的一部分,感觉在民国的时期还是有妓院的,而且还是发证的,共产化后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