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心语]
【十全诗社】个人为阿酷收集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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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大帅
时间:
2009-2-23 23:52
标题:
【十全诗社】个人为阿酷收集祝福
好消息:阿酷(RachCooL)要结婚了
。阿酷对于诗社的支持和帮助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如今他要结婚了。作为一个管理员,这是论坛的好事;作为我们诗社的贵宾,更是诗社的好事。在这里我第一个祝福他,祝他们
早生酷仔,白头偕老
。
(楼下的记得给红心啊
)
[
本帖最后由 CCS4769 于 2009-2-26 07:12 编辑
]
作者:
zhangjj
时间:
2009-2-24 00:22
酷兄弟的婚期我很早就知道呢!在此祝福他:百子千孙,百年好合,幸褔美满,永结同心!
[
本帖最后由 zhangjj 于 2009-2-24 00:25 编辑
]
作者:
重楼
时间:
2009-2-24 17:31
这个阿酷也不讲究,这等大事都不告诉我,唉可见感情还是没到位啊。伤心。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情者见情。阿酷是把我留在舞文的一个中心关键人物。没什么特殊的祝福语言。自古名言:十年修得共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千年才能长相守。能走进婚姻的店堂,势必至少修行了九百九十九年,当你们合法的结婚后一年期限,恭喜你们势必百年好合,永远幸福。不过建议换个幸福点的头像吧。别弄个大蚊子飞来飞去的。同时建议此贴置顶一周。
作者:
水色年华
时间:
2009-2-24 17:37
新婚快乐,早生贵子,白头携老~!
还有,希望不要结婚后就离开舞文,离开我们,那可不好.
作者:
duanjunmeng
时间:
2009-2-24 17:47
阿酷对舞文的贡献很大,祝福一个,愿百年好合!
作者:
2w2w
时间:
2009-2-24 18:12
祝福阿酷婚姻幸福,早生贵子,对舞文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
风之徒
时间:
2009-2-24 20:08
红心一颗,你就代阿酷收了吧!
祝福一个,阿酷自己来收下吧!
又有一个进城了,
作者:
jerrylai888
时间:
2009-2-24 20:27
祝阿酷 佳偶天成,百年好合,彌久彌新,永浴愛河。
巧立名目骗取红心,社長啊!你還真是…
但還是給了。
作者:
wlp889
时间:
2009-2-24 20:50
与阿酷好孩子结婚的那个好女孩是谁啊,真想目睹你们的风采,想必是一对璧人,记得把图片发上来啊。
诚祝你们白头偕老,幸福常伴。
爱出着爱返 ,福往者福来。
作者:
没有明天
时间:
2009-2-25 01:29
我给祝福
不给红心
我BS骗红心的
作者:
C大帅
时间:
2009-2-28 23:43
标题:
【十全诗社】发牢骚
有人说的是,我们诗社不能只是发主题帖,还应该在回复方面下下功夫。(任何合理的建议都应该接受)
回复,对主题帖(不合格的可以不回复)的看法、评析、交流才是学习的重要之处,若是一味的发主题帖而没有得到回复,那不是等于把每个贴子给独立起来,这是很不好的现象。所以,我希望在群英会发的每一个主题帖都有回复,而不是空白的(诗社成员和其他会员都有责任)。我们在尊重发帖者的同时也是在尊重我们自己,哪怕是一个鼓励、一个支持、一次交心的交流也是好的。不管说的是不是正确的,只要是自己心里所想的就行了。说对了,大家学习,说错了,学习大家,交流很简单(当然要是能深入交流更是求之不得)。
特别是十全诗社的成员(包括我自己)要起到带头作用:支持交流,鼓励交流,参与交流。
作者:
C大帅
时间:
2009-2-28 23:46
我,自我批评一下。我确实很少回复参与交流,这一点我以后会注意。
作者:
水色年华
时间:
2009-3-1 00:05
这样才像话嘛...嘿...阳春三月...应是另一番天地.
作者:
wo.wei.2004
时间:
2009-3-1 00:19
是啊,一直都期盼诗社里学风,评风,渐浓起来.
那样,才可以提高我辈的水平.
作者:
jerrylai888
时间:
2009-3-1 08:12
社長发牢骚,回复少又少。
苦口婆心勸!社员用心瞄。
心愧起波涛,才疏暗苦笑。
回复尚可召,评论不敢朝。
红心上了
作者:
文雅的青蛙
时间:
2009-3-1 08:15
社长的帖子还是回复起来吧!大家都会努力交流的!
作者:
C大帅
时间:
2009-3-1 08:37
标题:
回复 6楼 的帖子
顺道说一下青蛙,什么“社长的帖子还是回复起来吧!”?应该是大家的帖子还是回复起来吧!这才是。
作者:
满女子
时间:
2009-3-1 08:49
本人就比较注意作者的感受。看见没有红心的、很少回复的帖子,都给予支持,都会主动给予红心、回复的!否则于心不忍啊。
作者:
水色年华
时间:
2009-3-1 09:36
引用:
原帖由
mannvzi
于 2009-3-1 08:49 发表
本人就比较注意作者的感受。看见没有红心的、很少回复的帖子,都给予支持,都会主动给予红心、回复的!否则于心不忍啊。
楼上的,去古韵逛一圈啊,你别老窝在群英会。。。- -!
作者:
重楼
时间:
2009-3-1 11:12
提出意见的“有人”就是我。。我向来是比较得罪人的。。
作者:
C大帅
时间:
2009-3-1 12:50
标题:
回复 10楼 的帖子
那感情好啊,希望你以后多多“得罪”人,
作者:
maomao111777
时间:
2009-3-1 16:17
呵呵,青蛙的帖子偶欣赏哦,拍马屁就要轮圆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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